六月 15, 2016
致我們尊貴的客戶,
主題: SOLAS集裝箱重量驗證要求。
這提醒我們,SOLAS 集裝箱重量驗證要求 將於 2016年7月1日生效。我們敦促您現在就開始進行相應的規劃。
國際海事組織(IMO)修訂了《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要求所有海運集裝箱在裝貨前都有經過驗證的重量。此要求將在全球範圍內適用。託運人,貨運代理,船舶運營商和碼頭運營商都需要制定政策和程式,以確保實施這一強制性變更。
《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要求下的基本原則:
- 在集裝箱可以裝載到船上之前, 它必須 具有經過驗證的重量。在沒有適當重量驗證的情況下將包裝好的集裝箱裝載到船上將違反SOLAS。此要求沒有例外。
2. 有兩種允許的方法來計算VGM。
a) 在包裝后對容器進行稱重。
b) 對集裝箱的所有貨物和內容物(托盤、墊料、任何其他固定材料的品質)進行稱重,並將這些重量添加到集裝箱門端指示的集裝箱皮重中 ,不允許估計 重量。
3. 用於稱量容器內容物的稱重設備必須符合設備使用國的適用精度標準和要求。
4. 不允許估計容器內容物的重量。在沒有託運人提供經核實的已裝箱毛重的情況下,該集裝箱 “不得裝上船”。
5. 必須指出,託運人的重量核查要符合《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的要求,就必須“簽字”,即指明代表託運人的特定人員被指名並確定為代表託運人核實了重量計算的準確性。
6. 超過安全批准牌上標明的最大有效載荷並受《國際安全集裝箱公約》約束的集裝箱將 不會 裝上船舶。
7. 《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要求在取貨時提交附有簽名的集裝箱重量驗證資訊。
我們的出口人員將儘快與您聯繫,以審查並回答您可能遇到的任何其他問題。
問候
芭芭拉·普帕
國際物流運營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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